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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落地式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
变更公告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、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21-YL-0067
2、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落地式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
3、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:2021年6月24日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》、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》、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》、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
4、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:2021年7月15日10时00分(北京时间)
二、更正信息
1、更正事项: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 
2、原文件获取时间:2021年06月24日-2021年06月30日(北京时间)
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:2021年06月24日-2021年06月30日(北京时间)
3、原开标时间:2021年7月15日10时00分(北京时间)
开标时间变更为:2021年7月15日10时00分(北京时间)
4、原采购信息内容:
①原招标文件“第一章 招标公告”中二、申请人资格要求中
3.1具有符合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 739 号)、国家食药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04 号《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》及国家药监局《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》(2020年 第147号)相适应的经营资格(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: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;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: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)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(投标人为生产商提供);
3.2投标产品具有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 739 号)、国家食药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04 号《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》及国家药监局《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》(2020年 第147号)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(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)
②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.4.1资格项要求中
3.1具有符合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 739 号)、国家食药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04 号《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》及国家药监局《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》(2020年 第147号)相适应的经营资格(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: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;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: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)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(投标人为生产商提供);
3.2投标产品具有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 739 号)、国家食药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04 号《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》及国家药监局《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》(2020年 第147号)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(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)。
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.3.4质保期:2年
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6.3.4核心产品:医疗设备
③原招标文件“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”中
1.具有符合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 739 号)、国家食药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04 号《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》及国家药监局《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》(2020年 第147号)相适应的经营资格(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: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;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: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)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(投标人为生产商提供);
2.评审因素中投标产品具有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 739 号)、国家食药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04 号《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》及国家药监局《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》(2020年 第147号)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(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)
变更为:
①招标文件“第一章 招标公告”中二、申请人资格要求中
3.1本条删除;
3.2本条删除。
②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.4.1资格项要求中
3.1本条删除;
3.2本条删除。
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.3.4 质保期:1年
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6.3.4核心产品:/
③招标文件“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”中评审因素中
1. 具有符合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 739 号)、国家食药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04 号《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》及国家药监局《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》(2020年 第147号)相适应的经营资格(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: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;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: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)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(投标人为生产商提供);本条删除。
2.投标产品具有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 739 号)、国家食药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04 号《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》及国家药监局《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》(2020年 第147号)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(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);本条删除。
5、更正日期:2021年6月25日(北京时间)
三、其他补充事宜:无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    1.采购人信息
    名称: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
    地址: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17号
    联系人:赵老师
    联系电话:0371-89905623
    2.采购代理机构
    名称: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    地址: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67号升龙广场1号楼A座2208室
    联系人:李先生
    联系电话:0371-56666861

发布人: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发布时间:2021年6月25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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